【产品名称】一次性使用吸痰管
【生产许可证】豫药监械生产许20080036号
【注册证】豫械注准 20182080536
【型号规格】Ⅰ型、Ⅱ型、Ⅲ型。
【结构及性能】本品主要由接头和管体组成。
【适用范围】主要用于临床腔体内痰液的吸引。
【注意事项】1、本品属一次性用品,包装破损,严禁使用,用后销毁。
2、生产批号、失效年月见包装封口处,灭菌日期见外包装箱。
3、本品经环氧乙烷灭菌,无菌有效期两年。
【使用方法】1、使用前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;
2、取出吸痰管,将吸痰管与吸引装置连接,吸取痰液。